“什么,就这么聊几句,要一千元?!”

“什么,就这么写两张纸,要三千元?!”

“什么,就这么开个庭,要一万元?!”

相信每一位律师在执业生涯中,来自客户的类似质问不绝于耳,错愕、诧异甚至是愤怒经常写在初与律师打交道的客户脸上。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很多人往往感到不解:律师靠动嘴皮子赚钱,办个案子最多花点车油钱、餐宿费什么的,几乎是无本买卖,为什么律师费要那么贵?事实上,律师除了餐宿交通等直观的办公成本外,还存在着巨大的隐形成本,这才是律师费“贵”的其中一个原因。

律师按其收入分配方式大致可分为合伙人律师、提成律师以及授薪律师,当前提成律师是我国律师的主要群体。所谓提成律师,是指自己寻找客户和案源,业务收入与所在律师事务所分成的一类律师。

这种律师本质上与自负盈亏的个体工商户无异,其执业成本主要有以下几项:

首先,是律师的办公成本。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模块:


一,律师向律所缴纳的管理费。《律师法》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这就决定了律师必须依托律所的平台和利用其办公资源进行执业活动,相应的也要向律所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律师其实跟实体商家无异,需要有自己的“店面”,这是律师接待客户、洽谈业务、撰写材料的场所,也是律师执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办公场地费成为管理费中的大块头。管理费的缴纳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包干制,即不管律师有无收入、收入多少,须按一定期限向律所缴纳固定数额的管理费,费用多少视执业当地的经济水平、律所的品牌、律师的管理层级及执业年限等多个因素而定,一般每年为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提成制,一般形式为缴纳保底数额的管理费外加每宗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该提成比例一般从10%到50%不等。也就是说,律师收到的每一笔看似可观的律师费,最终是要被律所切去一大块的。

二,律师依法缴纳的税费。律师行业实行查账征收制度,律所整体税负率较高,分摊到律师个人头上,自然也是不小的成本支出。

三,律师自行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众所周知,一般单位员工的社保费用大部分由单位承担,小部分由员工自己承担,但提成律师不同于一般的单位雇员,作为“个体工商户”律师,得冠用律所的名义自行缴纳全额社保费用,一年下来也要花个万把、几万元。此外,律师每年还要缴纳律师协会会费、律师职业责任险保费等杂费,不一而足。


其次,是律师提升法律水平和执业技能的成本。

律师是一个需要终生学习的职业,面对日新月异的法律实践问题和推陈出新的法律条文,没有律师能够单单凭借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一招吃遍天,唯有不断充电学习,方能在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因此,律师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总是通过研读法律书籍、参加讲座培训、在职进修深造等各种方式来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和执业技能。从某种角度看,律师犹如实体商家,需要往源源不断“大脑仓库”进货囤货,如此才能保证持续对外输送法律服务产品。

律师学习提升的时间成本之高自不待言,金钱成本同样不菲。举例说,一些法律培训机构为期数天的课程培训费用一般在数千元到一万元不等,而多数重点大学的在职硕士课程费用则在三到五万元之间,律师学习深造的金钱成本之高可见一斑。

再者,是律师开拓市场、获取案源的成本。

案源对于律师而言就是职业命脉,一个律师即便专业能力很强,没有客户业务,举步维艰。然而,律师是一个讲究人脉、阅历、经验的职业,“二八定律”在律师行业中尤为明显,尤其是庞大的年轻律师群体,如同一群被投放到大草原的孤援无助的羚羊,与牙尖爪利的豺狼虎豹厮杀搏斗,结果可想而知。而提成律师最大的特性恰恰是自力更生,律所在案源方面一般不会给予他们太大的支持和帮助,因此他们需要像商家一样花钱“做广告、拉客户”。

为开拓市场、获取案源,律师一般会采用以下方法:


一,立足于亲朋好友圈子,积极参与吃吃喝喝、婚丧嫁娶等人情活动,以此维系彼此的情谊,刷新自己作为律师的存在感;

二,缴纳不菲的会费、赞助费,积极参加各种协会、商会、同乡会、研讨会,以认识各行各业的人,增加接案机会;

三,同某些法律从业人员建立固定合作关系,获取相对稳定的案源。这种方法乍看不错,但毕竟建立在利益分享的基础上,给予相关人员“回扣”、“介绍费”存在法律风险,且要经常陪吃陪喝、请客送礼;

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平台提升知名度。这种方式传播力度强、传播范围广,但也需要相应的成本支出,举例说,一个帮律师做宣传推广的法律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每年收取的费用在数千到一万元之间,而律师想要在报纸、电台露一露脸有时也要缴纳不菲的赞助费。可见无论哪种攫取案源的方式,无一不需要大量的金钱、时间成本。


再者,是律师的健康成本。

有人说,律师从不加班,因为从不下班,这句话有些许夸大的味道,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律师的工作现状。没有业务做时,律师会感到焦灼惊慌,担心管理费是否有着落,因而逼着自己去学习、去交际,一刻不敢闲;有业务做时,律师同样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想方设法达到客户的目的,检索法律、研究案卷、奔走于部门之间,一刻不得闲。律师要同时扮演法律工作者、小老板、销售员、司机等多重角色,通宵达旦、长途奔波是家常便饭,长期在高压高强的环境下工作,身心健康受损在所难免。

公开报道显示,近三年来,每年都有十几名律师因疾病或劳累去世,当中绝大部分是风华正茂、年富力强的青壮年律师,律师成为高危群体已是不争的事实。每一份看似简单的合同,每一场看似平常的辩论,都凝结着律师的汗水心血,都付出了律师的健康代价。

最后,是律师的执业风险成本。

俗话说,风险是与收益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风险自然也大。律师的风险成本主要有三块:经济损失、人身损害、自由丧失。在律师行业中,客户因达不到预期目的而找律师麻烦的事例不胜枚举。这些事例当中,有些是律师本身存在疏忽过错,有些则是客户胡搅蛮缠,而律师为了息事宁人,往往会选择退还律师费甚至是额外赔偿客户。媒体曾报道过北京某律所三名律师因尽职调查失职一审被判赔偿客户800万元,该天价赔偿案引发律师界的一片哗然。

律师因执业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事例也时常见诸报端。凡诉诸法律解决纠纷者,一般双方都到了水火不容、剑拔弩张的地步,而律师一旦为己方当事人争取到利益,可能会触怒对方当事人,成为替罪羔羊;相反,律师未能达到己方当事人的预期目的,一些极端的客户也会采用暴力手段泄愤于律师。

近年来,衡阳律师被杀害、佛山律师被持刀挟持、深圳律师被暴力殴打等事件接连上演,这些事件是律师遭受来自当事人人身伤害危险的一个缩影。此外,律师还存在丧失人身自由的执业风险。律师的职业特性使其容易成为“司法掮客”、“魔鬼代言人”或被冠以此类称号。近年来,律师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行贿罪等与职业相关罪名而锒铛入狱的事例层出不穷,如近期西宁某女律师因担任某公司法律顾问被控涉恶,令众多律师震惊不已。

在诸多律师涉嫌职业犯罪的事例中,虽然部分律师最终无罪释放,但他们早已饱受身陷囹圄的痛苦,身心健康、名誉前途都遭受重创。可以说,丧失人身自由的风险是悬在律师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令每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律师实际上蕴含着巨大的金钱、时间、健康、风险成本,所谓无本买卖乃是大众对律师职业的误读。刘桂明先生曾说过,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诚哉斯言,律师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有道不尽的心酸苦楚。对于客户而言,唯有了解律师的执业成本,尊重律师的劳动成果,认可律师的服务价值,才值得律师们尽心尽责的服务。